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学术交流管理制度(试行)
学术交流是医院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院教学、医疗、科研水平的重要途径,为了创造良好的学术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学科应根据自己的建立方向,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和交流,有利于优势补。
二、各级重点学科应在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中起积极作用,积极主办学术研讨会,提高自身学术地位,树立带头学科角色。
三、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性、省市学术会议。
具体事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学术会议执行流程
1.不需报销经费者,走 OA 科研外出学习流程即可;
2.有课题经费,在参会费预算范围内,走 OA 科研外出学习流程及财务科研经费报销流程;
3.无科研经费报销者,需走 OA 科研外出学习流程及财务差旅费报销流程:
(1)科主任或正高职称每年可参加全国性或省级学术会议不得超过 3 次。
(2)科副主任或副高职称可参加全国性或省级学术会议不— 2 —得超过 2 次。
(3)中级职称可参加省级学术会议一次。
(4)重点学科带头人,外出活动次数可酌情增加一次。
(二)各级各类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取得资格后,如实报销,证书由医院保管。
四、参加学术活动费用按发票报销。
五、未经审批外出参加学习活动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OA 流程
科研科→外出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申请(加选项本年度第几次外出)→科室负责人会签→医务科/护理部会签→科研科科长会签→分管院长会签→科研科备案,财务科负责人、人事科负责人(同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