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 修 须 知
一、进修人员须凭持单位介绍函、贵医大二附院进修申请表、贵医大二附院进修须知(贵医大二附院进修申请表和贵医大二附院进修须知自行下载)、毕业证复印件和执业证复印件(这五种材料都需要盖进修人员本单位章),来我院进修。
二、进修人员自行下载贵医大二附院进修入科考核表到所要进修科室找主任安排考核,考核合格后,将带教老师和科主任签字的进修入科考核表及上面的五种盖章材料交科研科备案后,方可办理进修,临床进修费每月300月,医技进修费每月360月。
二、进修人员应在进修前安排好原单位的工作及个人的有关事宜,进修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者,请假时间少于3天,直接和进修科室主任请假,请假时间3天或3天以上的,除了向进修科室请假外,必须持单位公函,同时来科研科请假并及时销假。无论事假、病假,进修期限一般不予延长。
三、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我院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服从进修科室的工作安排,按要求参加我院的政治学习及有关的学术活动,并做好继续教育学习登记。
四、进修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者,将被取消进修资格,并通知原单位处理:
1. 违反医院管理制度、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者;
2. 违反医疗操作常规,甚至出现严重医疗差错或造成医疗事故者;
3. 不服从进修科室的领导或工作安排者;
4. 组织纪律性差,违反我院考勤规定者;
5. 其他违反有关制度按规定应终止进修者。
五、进修专业和期限应按原定计划进行,中途不予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需有原单位出具证明并由我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申请延长进修时间者,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进修科室、科研科批准方能延期。进修期间如有中途退学,除因我院原因外,进修费、住宿费原则上不予退还。
六、进修结束进修人员自行下载贵医大二附院进修鉴定表找带教老师考核,并请带教老师和科主任签字后交科研科备案(鉴定表一式两份),临床科室进修满6个月,医技科室进修满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我院将办法结业证书。若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办法结业证书:
1.进修实际时间少于我院规定时间;
2.业务水平差、不能胜任工作要求者;
3.违反有关制度,不予发结业证书者。
上文已阅,本申请人愿意严格遵守。
进修申请人签名: 进修申请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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