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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物价科简介

一、科室介绍
  我院医保科成立于2003年2月,是州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履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贯彻执行各项医保物价政策,制定医院医保物价规章、制度,对患者产生的费用进行监督,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医院与各级医保部门沟通的桥梁,是为参保患者服务、指导临床落实医保物价政策的行政职能部门。
    2020年2月经院办公会决定将医保科和物价科合并,成立医保物价科,现有专职工作人员17人(高级职称3人)各科室兼职人员55人,曾多次获得定点医疗机构优秀奖,2022年顺利通过了《全国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省级评审,2022年年度考核总分第一,全额返还保证金。
 二、工作职责
1.在院领导、“打击欺诈骗保专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医保工作,负责医院医保物价工作的日常事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2.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拟定医保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3.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物价政策和各项管理标准,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协议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各项医保物价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减少排长队问题。
4.积极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对内协调。
5.通过多种形式向医务人员及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及管理规定,及时掌握最新医保政策,做到上传下达。
6.深入临床科室,搜集医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答疑,协助解决。
7.规范医疗行为,对院内诊疗与收费进行监管,提出问题,督促整改。
8.负责办理转诊转院、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用药审批、入院医保登记、工伤保险上机报销等医保相关业务。
9.解答患者就医过程中有关医保政策的相关问题。
10.负责医保医疗费用和基金报销费用月报销的审核及上报,定期掌握医院垫付资金的回拨情况。
11.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